第210章

    “那天发生的事情,很多我都不记得了。但我一直想不通,明明是生日宴主角的我,为什么会脱离所有佣人的视线,不声不响的被人绑走。”韩谨步步紧逼,“那几个绑匪很难混入宴会,最大的可能,就是有一个我很信任的人,引诱我甩开佣人,自己走到守株待兔的绑匪面前。”
    “韩敕,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恨我,但是当年害死我不成,你很遗憾吧?即使我成了一个清醒的疯子,日日夜夜困在东塔楼,你也仍然夜不安枕,非要把我赶出韩家才安心。四年前,你根本不是为了放我自由才让我走的,这些年你做的所有事情,都只是出于私心罢了!”
    韩敕神色空白,眼神一瞬间变得狠厉非常。
    韩煜震惊的看着韩敕和韩谨,一双眼睛都快瞪出眼眶了。
    满堂死寂中,梁莫言做作的抬起手,夸张的啪啪鼓掌,感慨道:“精彩啊,精彩!小韩总果然是人中龙凤,年轻有为!好一盘下了十多年的大棋,诸葛卧龙也不过如此!”
    韩敕被他阴阳得脸色发青,气得胸膛不住起伏。
    韩谨轻轻笑了,第一次觉得梁莫言这家伙也没那么讨厌。
    韩煜已经慌得六神无主:“小弟,你说的是真的?但是怎么可能呢?那时候你只有十岁,大哥为什么要害、害死你呢?”
    韩谨摇摇头,刚想说自己不知道,韩敕竟然用沙哑的嗓音先开了口:“因为那时候,爸妈对他的宠爱,远远超过了对我和你。”
    韩谨出生的时候,韩陌城和吴美珠已经不再年轻了,为了身体考虑,吴美珠决定不再生育,所以韩谨便成了夫妇二人的最后一个孩子。
    作为幺子,韩谨从小就受尽宠爱,他长得漂亮可爱,聪敏乖巧,全家上下都喜欢他疼爱他,就连韩陌城和吴美珠的夫妻关系,都因为这个小儿子升温不少。
    韩煜没心没肺,那几年正拍拍屁股在国外潇洒,韩敕则亲眼目睹了这个年幼的小弟一步步成为父母的心头肉,并在日复一日的观察中,渐渐被强烈的危机感淹没。
    韩谨快十岁的时候,偶尔一次晚餐,韩陌城无意中提起,让他以后多提携弟弟,说阿谨聪明懂事,未来一定能让韩家的事业更上一层楼。
    韩敕当时微笑着答应,手上却力道失控,差点把筷子掰断。
    那是父亲第一次明确表示,要让除他以外的其他孩子,也接手公司的产业。
    看着父亲抱着年幼弟弟玩耍,慈爱微笑的样子,韩敕知道自己不能再等了。
    韩谨太好了,好到必须要彻底毁掉,才能让他安心。
    “的确是我策划了一切。”韩敕坦白的语气平静到让人心惊,“赎金什么的只是幌子,我刻意在绑匪里安插了一个恋童癖,不出意外的话,你应该会死在他的手里。但你居然活下来了。”
    得知韩谨被活着救出来的时候,韩敕着实担心了一阵。但随着三名劫匪两死一疯,韩谨也因为巨大的心理创伤表现出强烈的攻击性,险些伤害吴美珠,韩陌城焦头烂额,无心挖掘真相,一切就这么掩埋在了不见天日的角落。
    韩谨没死,但也彻底失去了父母的疼爱,韩敕的目的达到,便对他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直到四年前发觉韩谨的病情渐渐稳定,他才又一次有所行动。
    韩谨不再是那个年仅十岁,任人宰割的小男孩,他已经成年,变得筋骨结实身材高大,轻易暗害不得。最稳妥的办法,是将他驱逐。
    “如果你留在京城,再也不回来,便不会有后面这些事情。”韩敕道,“这不能怪我,是你自己送上门来。”
    韩煜听得毛骨悚然,直觉事情不妙,哆哆嗦嗦的问:“大哥,你为什么……为什么要把这些都说出来?”
    这应该是韩敕埋藏的最深的秘密,现在他说的越坦然,就越让人害怕。这里这么多人,但凡有一个人把这些事说出去,都足够让他身败名裂。
    韩敕微微一笑:“我带来的每一个人都对我忠心耿耿,他们的身家性命都系在我身上,自然不会乱说话。至于你们三个……阿煜,我一向待你不错,只要你懂事些,今天的事我可以当做没发生过,以后还是一样待你。”
    “那……他们呢?”
    “他们……”韩敕叹了口气,“阿谨和梁总看着都不像是能被威逼利诱打动的人,怕是没什么商量的余地。听说从高空坠落的感觉就像飞行,阿谨那么向往自由,应该也算个不错的归宿。”
    他瞥向站在自己身侧的手下,对着韩谨和梁莫言身后扬扬下巴示意。
    手下立刻领会,拔出藏在腰间的枪,对着两人身后的玻璃连开数枪。子弹瞬间破开脆弱的玻璃,碎片哗啦啦落下,剧烈的风猛地倒灌进来。
    所有人齐齐打了个寒颤,韩煜难以置信的喊道:“大哥,你疯了吧?!”
    韩谨嗤笑:“二哥,你说什么傻话呢?这个家里真正的疯子,从头到尾都只有他!”
    “正常人和疯子本就没有太多区别,只看外人如何评说。”韩敕心平气和的说,“阿谨,你‘疯’了这么多年,就算一时精神崩溃,从寰宇大厦塔顶跳下去,也没人会觉得奇怪。至于梁总……您见义勇为,为了救人失足跌落,明天见报时,肯定能博个良心企业家的好名头,京赫的股价说不定还能大涨一截呢。”
    梁莫言像是不知道怕似的,沉吟道:“小韩总说的也有道理,像你我这样的生意人最爱惜羽毛。如果非要死不可的话,见义勇为的确比失心疯自杀要体面一点。”